【通知】关于举办经济学院第十六届体育节暨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9浏览次数:1008


各系(室)、各年级:

为切实增强师生体育锻炼意识、不断提升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动我院体育活动的蓬勃发展,现决定举办经济学院第十六届体育节暨田径运动会。

一、竞赛日期

2019310日—412

二、竞赛地点

旗山校区

三、竞赛项目

男子五人篮球赛、女子3VS3篮球赛、拔河比赛、羽毛球比赛、田径运动会、智力运动会、台球比赛(研究生组)、教职工趣味运动

四、参加单位

本科生组:16级经济(经基经本)16级金融(金一金二)16级国贸(国一国二)16级财管(财一财二)16级工销(工商市销)17级经济(经基、经本17级金融(金一金二)17级国贸(国一国二)17级财管(财一财二)  17级工商(工一工二)、18级经济(经一、经二)、18级国贸(国一、国二)、18级金融(金一、金二)、18级工商(工一、工二)、18级工商(工三、工四)

研究生组:2017级研究生、2018级研究生

教职工组:三办、经济学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财务管理与会计学系、金融与投资学系

五、竞赛办法

各项竞赛均按各单项规程中规定的竞赛规则执行

六、运动员资格

(一)凡是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不包括进修生、旁听生、成教生、海外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资格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成绩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七、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团体

1.团体总分奖励:体育节及田径团体分别取前六名,给予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奖励。

2.团体总分计分方法:团体总分按各单项项目比赛得分总和计算。团体名次不并列。若团体总分相等,以单项冠军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单项亚军数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单项

1.男子五人篮球、女子3VS3篮球、拔河、羽毛球、台球、田径竞赛,分别按各项目的计分办法进行(见附件1-6)。

2.智力运动会比赛规程见附件7

3.“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按照附件8组织实施。比赛期间若发现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则取消集体或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取前六名,分别给予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奖励。

4.教职工趣味运动会比赛规程见附件11

八、主办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九、承办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团委学生会、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工会

十、本规定解释权为经济学院第十六届体育节组委会 


附件1:经济学院第十六届体育节男子五人篮球赛计分办法.docx

附件2:经济学院第十六届体育节女子3VS3篮球赛计分办法.docx

附件3:经济学院第十六届体育节拔河比赛计分办法.docx

附件4:经济学院第十六届体育节羽毛球比赛计分办法.docx

附件5:经济学院第十六届体育节台球比赛计分办法.docx

附件6:经济学院第十六届体育节田径项目计分办法.docx

附件7:经济学院第十六届体育节智力运动会各项目比赛规程.docx

附件8: 经济学院第十六届体育节体育道德风尚奖、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docx

附件9:经济学院第十六届体育节入场式计分办法.docx

附件10:经济学院第十六届体育节暨田径运动会宣传报道优秀单位、先进个人评比方法.docx

附件11:经济学院第四届教职工趣味运动会比赛规程.docx

附件12:经济学院第十六届体育节组委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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