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举办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首届“经院好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4浏览次数:371

  

各系(室)、各年级: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氛围,增进师生之间的教学互动,融洽师生关系,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决定举办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首届“经院好老师”评选活动。

、参评资格

(一)参选教师须为2015-2016学年在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任职并授课的老师。

(二)参评教师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较高的业务素质。

(三)学识渊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求真务实,言行得体,能够为学生树立良好表率与楷模。

(四)师德高尚,真诚关心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给予学生热心的指导和帮助,深受学生拥护。

(五)课堂教学氛围良好,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与创新意识,以严谨的教风和高尚的人格魅力获得学生爱戴。

、评选名额  

首届“经院好老师”年度人物2-3名。

、评选办法

由经济学院党委、团委、学生会及研究生会选取代表成立评选委员会,统一协调本次评选活动;

    (一)初选阶段:

1、本次活动报名采用各年级学生(全体研究生为一个年级)评选小组推荐方式进行;

2、各年级评选小组推荐3位提名人选,共计15位提名人选。推荐办法详见附件1;

3、评选委员会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认初选阶段候选人选;

(二)复选阶段:

对初选阶段产生的候选人进行线上微信投票评选,根据投票结果按照得票高低选出获奖者;

(三)推荐班级须如实填写推荐表,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经各年级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其推荐班级需如实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首届“经院好老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推荐表1份,表中推荐理由一栏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字数限500字以内。颁奖词一栏字数限100字以内

 2、生活照1张,要求可以反映教师个人精神风貌。

3、推荐表电子版及电子照片请以年级为单位发送到jjxytw@fjnu.edu.cn

、评选时间

(一)5月23日-5月27日:各年级评选小组推荐产生候选人,汇总上交到评选委员会;

(二)5月28日-61日:推荐班级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首届“经院好老师”候选人推荐表》,向评选委员会提交报名材料。

(三)6月中上旬,对候选人进行复选投票,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五、监督机制

(一)学院评选“经院好老师”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进行,避免暗箱操作。

(二)评选过程中,禁止“换票”等舞弊行为的出现。如有上述舞弊行为发生,评选委员会将依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罚。

(三)评选过程中,我院全体师生可对“经院好老师”评选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向评选委员会提出申诉,评选委员会在收到申诉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和解释。

(四)评选结束后,首届“经院好老师”获奖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结果有任何异议可反映到评选委员会,收到申诉的三个工作日内,评选委员会必须给予答复和解释,三天后无异议人选结果确定。

 六、奖励办法

   (一)教师

  获评“经院好老师”的教师将在本年度的学院教师节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二)学生

为鼓励全院学生积极参与首届“经院好老师”评选活动,特针对学生做如下奖励办法:

1、优秀组织奖

(1)在各年级推荐小组推荐产生的三名候选人中,含有班级推荐的人选,相应的推荐单位(班级)可参评优秀组织奖。

(2)复选投票产生的“经院好老师”获奖者,所对应的推荐单位(班级)获得优秀组织奖。

2、“随手拍”活动

(1)内容形式不限,以本次活动为载体,要求展现师生间互助协作、老师的教学风采、生活面貌,经院昂扬精神风貌等。

(2)作品可由手机或者相机拍摄,允许经过图片处理软件修改,允许手机、自带附加滤镜。作品须为JPG格式,分辨率在500万像素以上。

(3)参赛作品须附加200字以内的内容说明,注明标题,作者姓名、年级专业,联系方式、拍摄地点和拍摄时间。

(4)参赛作品须保留原始图片,若由主办方发现核实并非本人原创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提交方式及截止日期请留意后续通知。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经院好老师”评选活动年级评选小组评选办法.docx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首届“经院好老师”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首届“经院好老师”选票.docx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16年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