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研〔2014〕 号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启动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的通知
为加强我校专业学位培养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原创案例教材的编写出版,我校拟启动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立项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案例库建设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以此为契机带动教学方法的全面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切实保证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申报条件
1、案例库建设范围包括我校适宜采取案例教学的专业学位课程。
2、案例库建设中所涉及的案例应符合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要求,成果应该能够在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
3、申报人(申报团队)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系统讲授过所申报的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4、本次申报每个学位类别(专业领域)限报1-2项。鼓励专业学位领域研制建设课程系列案例库,系列课程案例库可按一项申报。
三、基本要求
1、所申报案例库应具有以下条件:案例数量多且形式多样化,每个案例库中至少应包含一定数量的案例;案例应结合社会上热点问题,或领域内重点问题,或实践中代表性问题;应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案例及原创性案例,原创性案例不得少于30%。
2、案例库的建设成果可汇编成简装内部讲义的形式,可以多媒体课件的形式予以展现,课件应做到文字、图片、表格乃至动画相结合。鼓励各专业学位领域在建设案例库的基础上形成案例教材。
四、申报程序
1.各学院统筹规划专业学位课程与案例教材建设,确定申报的课程与案例教材,组织教师申报。
2.项目申请书(网页下载,纸质一份,电子版一份)经学院审核后于
3.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予以立项。
五、项目管理
1. 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做好课程案例库项目的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真正筛选出确有创新性、实用性的建设项目。
2. 立项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从项目立项时起),每项经费一般为2万元,立项时做好经费预算,立项后经费下达给学院,由学院按照经费预算和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3.项目结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向研究生院提交项目完成报告,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项目建设过程中,教材、讲义、课件、作业、网上交流平台、案例以及调查问卷等有关材料必须规范整理,妥善保存,以备项目验收时查阅。学校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给予适当的业绩奖励。
4.项目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对有重大意义的项目,研究生院将给予后续支持。
联系人:孙俊涛、卢燕君;
联系电话 22867438,22867439;
E-mail:sjt@fjnu.edu.cn。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
2.案例编写内容参考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