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经济学院关于表彰校第五十二届田径运动会暨第十四届体育节学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11-15浏览次数:1178

  

各系(室)、各年级:

在学校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学院团委、学生会、各年级的共同努力下,在全体参赛运动健儿的顽强拼搏下,我院荣获福建师范大学第五十二届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名,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四届体育节团体总分第一名,集体体育道德风尚奖第一名。邹宜宸、陈婷婷、温亨锦、陈同洲、林芃等五位同学获得个人道德风尚奖。

经学院研究,决定授予2014级财务管理一班等5个班级“校运会学院宣传工作先进班级”称号;授予沈洁等33位同学“校运会学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陈婷婷等12位同学“校运会学院优秀运动员”称号;授予李麟轩等12位同学“校运会学院体育工作积极分子”称号;给予李贞蓁等138位同学全院通报表扬,表彰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全院同学以表彰对象为榜样,发扬他们团结拼搏、兢兢业业、奋发向上、敢为人先的精神,为推进我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校第五十二届田径运动会暨第十四届体育节学院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docx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16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