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和录取工作,保证新生入学质量,经学院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对象
所有一志愿上线及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招生学科专业设复试小组。
(一)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 林卿
成员:李建建、黄宗平、陈文 、林子华、黄茂兴
秘书:陈美华
(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林卿
成员:(待定)
(三)复试地点:文科楼8楼学院会议室
复试专业: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世界经济、金融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
三.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国内外研究热点问题,外语听说能力。
(二)复试方式: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根据专业情况差额比例一般为1:1.2—1:1.4。
(三)复试费用:30元∕人
四、复试成绩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其中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9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为合格和不合格)
(二)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为30%。
五.复试报到时间与地点
(一)报到时间:4月10号下午2:30—5:30
(二)报到地点:仓山校区文科楼8楼学院会议室
(三)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1.调剂《申请表》、《政审表》;2.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4.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个人简历;6.获奖情况;7.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注:学生需在各复印件上签署自己的名字)
六.复试时间与地点
(一)复试时间:4月11号上午8:30复试(考生参加面试应携带考生身份证和本科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以备查验。
(二)复试地点:文科楼8楼学院会议室
七、体检:4月13号上午7点开始,考生到仓山校区医院参加体检(交35元,带身份证)
八、考生复试申诉联系方式:
福建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0591—22867115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办公室:0591—83443936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591—83467148
九、复试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