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经济学院第二届暑期社会实践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09浏览次数:270

 

各年级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我的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学生成才报国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优势,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为十二五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伟大实践中勇担重任,决定举办我院第二届暑期社会实践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践激扬青春志,奋斗成就中国梦

二、  参赛对象:

各团支部

三、评比时间:

2013109

四、奖项设置:

1、“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最佳成果”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9名;具体奖励经费: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2、“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5 名;院重点实践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若干名,指标单列。

五、评选条件:

1、最佳成果奖:

1)紧密结合地方需求和学院实际,有效地开展活动,内容切合实际,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突出,有创新;

2)必须有相关的佐证材料(照片、影像资料、新闻报道等等);

3)团队成员精神面貌良好,活动成效显著。

2、先进个人:

1)工作目的性明确,责任感、主动性强;参加实践团队表现突出。

2)全程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有较大的收获和贡献,活动结束后能认真总结。

3)先进个人为各团队自行申报,各团队限报一名。(只限团队成员3人以上者申报)

六、评选方式:

1、最佳成果奖的评定采用材料评审与现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

1)各团支部或相关单位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汇总上交院团委,由院团委组织评审组根据材料进行评审

2)各团支部制作暑期社会实践成果PPT,统一展出并接受评审组现场打分

3)最后根据材料评分占40%,现场展示评分占60%的比例统计总成绩,确定出最佳成果一、二、三等奖的获奖单位名单。

2、现场展示时间为5分钟,时间一到,立刻停止。

3、先进个人的评定主要通过材料评审的方式。  

七、申报要求:

1、各申报对象需填写《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最佳成果申报表》(附件2)并附暑期社会实践简报一份(不少于1000字,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2、暑期社会实践心得一篇:不少于1500字,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3、暑期社会实践汇报PPT:汇报时间5分钟以内。

4、媒体报道佐证材料:媒体汇总表(附件3)、媒体报道图片截图(请按照纸质、影音、网络等不同媒体类型分类存放,截图以刊登时间+媒体名称命名)、精彩活动图片(以团队+活动时间+活动名称命名)

5、先进个人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请在107日前按照以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jxytw@yahoo.cn,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至学院团委。

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院团委,联系人徐伶俐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最佳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媒体佐证材料汇报表.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一三年十月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