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发布时间:2013-09-12浏览次数:608

 

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闽师研〔20128号,下称《推免办法》)、《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闽师研〔20129号)、《关于做好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的通知》(闽师研〔201339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制定的补充规定通知如下:

    1、经济学基地班按照大学一至三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70%确定具备推免资格人员。如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70%的同学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可按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向后递补。

    2、经济学、金融学等六个专业按照大学一至三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5%确定具备推免资格人员。如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5%的同学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可按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向后递补。

    3、符合推免条件的同学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数学(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与大学英语。

    4、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竞赛的实施办法(修订)》,第五项“竞赛奖励”第七条:获得“挑战杯”竞赛国家三等奖(铜奖,含)以上的本科生在思想品德合格、大学一至三年综合测评名次为所在专业同年级的前30%、英语通过国家四级或四级考试不低于425分的前提下,可破格免试攻读校内本专业硕士研究生(限第一、第二作者)。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经济学院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经济学院

201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