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9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精神,为做好2024年博士生导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选聘博士生导师岗位不设限额,满足基本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选聘程序和要求

学院将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博士生导师选聘工作。

(一)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430日。

(二)学院委员会召开5人及以上的评审会议,重点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到会委员数符合要求,不足5人的应吸收本学科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生导师参加,同时到会委员应在有关意见表决栏亲笔签名。

(三)学院将申请表和审议表决结果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人事关系跨学院者另需经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同意并同步公示),并保存博导选聘过程中相关公示的截图(包括初审合格3个工作日的公示和学院评审结果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四)涉及科研成果、科研项目、人才岗位等的认定,以学校最新文件精神为准,在新文件执行之前取得的可参照原有相关文件执行。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博士生导师选聘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所有申请人均需填写)。

2.《学科建设特需人才博导选聘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仅限学校学科建设特需人才申请者填写)。

3. 3篇(件)代表性科研成果(含专著,电子文档PDF格式)。

4.《博士生导师选聘基本条件审核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5.有关公示的截图材料。

(二)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电子文档,同时提供《博士生导师选聘申请表》《学科建设特需人才博导选聘申报表》《博士生导师选聘基本条件审核汇总表》的纸质文本。

(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提交到学院,以便研究生院待查。

四、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的老师于202456日前将以上选聘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学科与平台建设办416,逾期不予受理。电子邮箱:275952@qq.com

博导选聘附件.zip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2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