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学工处《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相关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师大学工〔2026〕22号)和学院《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文件的通知》(师大经济〔2025〕2号)等有关要求,为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拥有我校学籍且在学制年限内按时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
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名额情况综合确定名额分配。
三、组织实施
学院组织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审查与评审等工作。
(一)发布评选通知
结合学院评选细则,学院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且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对应佐证材料。申请人应于2026年9月15日24:00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将视为放弃申报,逾期补充发送的成果不计入本次参评范围。
(三)学院评审、公示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文件对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将推荐名单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名单报送学校有关部门。
(四)学校审核、公示
学工处对学院报送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相关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杜绝弄虚作假。
附件: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xlsx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