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经济学院2020-2021学年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8浏览次数:2116


各年级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引导和鼓励学院同学进一步加强基础理论学习,积极参与理论学习实践,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学院学子在课余自主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采访实录的学习。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院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0年9月-2021年5月

二、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生班级

(二)先进个人

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班级成员积极参与“青马易战”易班应用的答题活动。学年末班级答题参与率达到90%以上,答题准确率平均达到60%以上(以校易班工作站学年末统计数据为准)。

2.班集体学年内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做好理论学习工作,在学年末理论学习“先进集体”参评积分位于年级前列。(具体获取细则详见附件1《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参评积分获取细则》

3.按照校关于开展“学‘四史’‘采访实录’、庆建党10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通知文件要求,学年内,参评先进集体的班级(团支部)组织举办学习“系列采访实录”主题班会活动不少于3场。

4.参评先进集体的班级(团支部)学年内应有按照相关指标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理论学习活动开展工作。

(二)先进个人

1.积极参与“青马易战”易班应用的答题活动。学年末,个人答题数位于班级前列,答题准确率达到65%以上(以校易班工作站学年末统计数据为准)。本学年,“学习四史”“学习系列访谈实录”专题栏目,作为重要答题栏目。

2.所在学年个人思政课成绩达到70分以上。

3.学年内积极参加各项理论学习活动,在学年末“先进个人”参评积分位于班级前列。(具体获取细则详见附件2《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参评积分获取细则》

四、评选程序

评选名额

为充分调动经院学子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参与理论学习活动的积极性,评选名额暂不做限定,学年末将根据各年级申报情况进行名额分配。申报参评情况积极热烈且推荐对象都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的年级,将会适当给予倾斜。

学年末,学院发布评选申报通知及相关申报所需填写文件,并公布集体与个人参评积分数据。

参评集体填写《2020-2021学年经济学院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申报表》,参评个人填写《2020-2021学年经济学院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申报表》。其中参评个人需附上“青马易战”易班应用答题中“学习四史”“学习系列访谈实录”专题栏目的答题情况截图及学年个人思政课成绩截图。

年级汇总相关申报表,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年级推荐个人/集体情况汇总表》,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院团委宣传部(院新思想读书社分社)。

学院进行最终评选工作,确定和发布获评名单。

未尽事宜请联系苏文松(QQ:2531427167)


     附件:1.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参评积分获取细则.docx

         2.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参评积分获取细则.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