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各年级:
学生活动室不仅是大学生学习与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营造我院文明、整洁、优美、有序的活动室环境,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形成团结互助、比学赶帮的学习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8-2019学年文明活动室布置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评范围
宿舍楼层 | 活动室 | 负责部门 |
桂11五楼 | 2018级党团活动室 | 2018级经济类学生会、2018级工商类学生会 |
桃3一楼 | 学院党团活动室 | 院学生会办公室 |
桃3二楼 | 2015级党团活动室 | 2015级学生会 |
桃3四楼 | 研究生活动室 | 院研究生会 |
桃4三楼 | 2016级经济类党团活动室 | 2016级经济类学生会 |
桃4四楼 | 2016级工商类党团活动室 | 2016级工商类学生会 |
桃8一楼 | 文体活动室 | 院学生会文艺部 |
桃8二楼 | 社联活动室 | 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
桃8三楼 | 新媒体工作室 | 院新媒体发展与服务中心 |
桃8四楼 | 2017级工商类党团活动室 | 2017级工商类学生会 |
桃8五楼 | 2017级经济类党团活动室 | 2017级经济类学生会 |
二、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院两委、各年级两委负责部门要切实将学生宿舍活动室布置工作抓好抓实,积极建设出布局合理、内容丰富、图文清晰、色彩协调、设计新颖的特色活动室,努力为营造学生活动室良好育人环境提供有效载体。
2.主题鲜明,力求创新。各负责部门要积极建设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学生活动室,同时要结合实际,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创新。比如以文字、图片、影像、实物等方式展示与活动室主题相符的学院文化、学生文化、年级文化与部门文化。
3.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各负责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活动室主题进行特色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活动室的环境育人作用。要有所侧重地选择主题进行建设,精心设计和制作体现学院特色、年级特色、专业特殊与主题特色的学生活动室。
三、评选程序与奖励办法
(一)设计布置阶段:11月5日至11月11日
院两委、各年级两委负责部门在辅导员或部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参照评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学生活动室的设计与布置活动。
(二)学院评比阶段:11月12日至11月16日
学院组织相关领导、老师、学生代表对各活动室进行打分评比。
(三)总结表彰阶段:11月19日至11月23日
本次活动拟评选一等奖1名,给予每个活动室700元奖励;二等奖4名,给予每个活动600元奖励;三等奖6名,给予每个活动500元奖励,并对创建文明活动室有突出表现的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