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经济学院2022-2023学年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10


各团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经济学院2022-2023学年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经各班级及个人自主申报、年级推荐、学院团委审核,学院评议小组审定及公示,决定授予2021级经济学本科班4个班级经济学院2022-2023学年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吴暇18位本科生,林倩云2位研究生经济学院2022-2023学年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表彰。

一、先进集体(共4个)

2021级经济学本科班

2021级财务管理一班

2021级财务管理二班

2022级工商管理类一班

二、先进个人(共20人)

(一)本科生(共18人)

2021级

吴  暇 陈语露 黄斯忆 雷雪晴 陈锦宝 汪晓榕 赵珊禾

马  萍 洪锶铃 卢佳琦 廖裕杰 余冰莹

2022级

吴明秀 马  钰 叶玉婷 陈涵之 秦心悦 陈嘉慧

(二)研究生(共2人)

2022级

林倩云 林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及个人再接再厉,发挥榜样作用,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不断汲取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智慧和理论力量并运用到具体实践中去。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