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国家金融学》《中观经济学》教学科研基金 科研奖励申报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浏览次数:609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国家金融学》《中观经济学》教学科研基金

科研奖励申报预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国家金融学》《中观经济学》学科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在广东省广发证券社会公益基金会支持下设立的的学科发展研究专项基金。本基金主要任务是推进《国家金融学》《中观经济学》学科的推广传播和发展,奖励经济学院在《国家金融学》《中观经济学》学科建设、课程教学、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博士后以及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为鼓励我院师生积极推进《国家金融学》《中观经济学》学科的发展,本基金决定设立围绕《国家金融学》《中观经济学》学科的科研成果奖励,相关科研奖励类型、条件、标准和附则公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师、研究人员和在读学生。

二、奖励成果发表时间范围

自本通知之日开始,至2022731日。

三、奖励类型、条件及标准

科研项目

奖励条件及标准

课题项目奖励

凡主持与《国家金融学》《中观经济学》有关的课题项目,A类项目奖励5万元/项,B1类项目奖励3万元/项,B2类项目奖励1.5万元/项,C1类项目奖励0.75万元/项,C2类项目奖励0.3万元/项。

学术论文奖励

发表与《国家金融学》《中观经济学》主题相关的优秀学术论文(论文字数至少在3千字以上)可申请奖励,每篇论文仅奖励一次。

(一)中文刊物

A1类刊物上发表论文,奖励3万元/篇。

A2类刊物上发表论文,奖励2万元/篇。

B1类刊物上发表论文,奖励1万元/篇。

B2类刊物上发表论文,奖励0.5万元/篇。

CSSCI刊物上发表论文,奖励0.1万元/篇。

(二)外文刊物

SCI 一区期刊上发表论文,奖励3万元/篇。

SCI二区期刊、SSCIA&HCI各大类排名第一期刊上发表论文,奖励2万元/篇。

SCI 三区期刊上发表论文,奖励1万元/篇。

SCI 四区期刊上发表论文,奖励0.5万元/篇。

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奖励0.3万元/篇。

期刊分区按照论文发表时,相应刊物所处的分区确定。如论文由多位福建师范大学校内教授及学生参与完成,将上述奖励金额按实际贡献合理分配。若与外单位合作发表,按作者排序获得相应奖励(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100%,第二作者50%,第三作者30%)。SCI期刊论文分区以中科院分区为准。

学术专著奖励

围绕《国家金融学》《中观经济学》研究领域展开调研、论证而形成的系统化成果的学术专著,且专著字数应不少于15万字,可申请奖励。A类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奖励3万元/部,其它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奖励1万元/部,在国内外出版的外文专著,奖励2万元/部。

研究报告奖励

对被采纳或批示的《国家金融学》《中观经济学》学科相关的研究咨询报告可申请奖励。

A级报告(正国级领导批示),奖励3万元/篇。

B级报告(副国级领导批示),奖励1.5万元/篇。

D级报告(部委采纳、入选《成果要报》),奖励1万元/篇。

E级报告(教育部《成果要报》、省级领导批示),奖励0.5万元/篇。

一般批示采纳的研究报告,奖励0.2万元/篇。

 

四、附则

1.上述各类奖励金额均为税前奖励。

2.奖励的科研成果限于《国家金融学》《中观经济学》研究领域。

3.学科发展基金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经过科学研究取得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专利、标准、数据库等有价值的科研产出,在公开发表时,应当注明获得广发证券社会公益基金会《国家金融学》《中观经济学》教学科研基金资助或作有关说明

4.奖励论文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师范大学(中英文均可)。中文论文、著作需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学生可为第二作者;英文论文、著作需为第一作者或按贡献排名前三作者。

5.期刊等级的认定以《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最新版为准。对科研项目、论文、专著和研究咨询报告等级的认定以《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学科研业绩奖实施办法》(2018版)为准。若科研项目等级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学院基金管理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等级标准。

6.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学术成果经查实如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一律取消奖励,并收回已发放的奖励金。

7.本基金奖励与学院教学科研业绩奖属于同类别同一项目的,按就高标准享受,不重复奖励;

8.本细则由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国家金融学》《中观经济学》教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四、申报方式

申请人需准备申请书(见附件)、研究成果和检索证明纸质版及电子版。成果截至日期2022731日。

 

本次通知为预通知,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国家金融学》《中观经济学》教学科研基金

联系人:王盛 

 

202193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国家金融学》《中观经济学》教学科研基金科研奖励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