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遴选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的通知》的精神,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审定,现将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资格的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院学科平台办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7937 。公示结束后将上报学校审定、确认。
经济学院
2023年6月30日
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次数:550
根据学校《关于遴选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的通知》的精神,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审定,现将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资格的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院学科平台办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7937 。公示结束后将上报学校审定、确认。
经济学院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