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5浏览次数:1172

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和闽教科【2014】14号、闽教科【2015】27号文精神,现就2016年省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申报和立项原则、方向、条件和资助额度等要求仍按闽教科〔2015〕27号文件执行。2016年,省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不再设重点项目。

二、根据文件精神仍采取“专家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方式直接立项。学院将按照下达的项目推荐数(见项目分配表),学院组织评审专家4-5名。评审项目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评审程序进行推荐立项。学院评审推荐项目务必于2016年1月18日前完成。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

各位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2016年1月11日前将申报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交科研秘书处。

四、通过专家评审推荐的项目即可登录“福建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系统申报。(网址:http://xmgl.fjedu.gov.cn)。该系统自动受理申报时间截止至2016年2月20日止。为方便登录系统,请用谷歌浏览。

各学院2016年项目申报分配表

序号

单位

申报数

1

教育学院

3项

2

经济学院

5项

3

文学院

5项

4

社会历史学院

4项

5

公共管理学院

4项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4项

7

外国语学院

5项

8

体育科学学院

5项

9

法学院

3项

10

美术学院

4项

11

音乐学院

4项

12

传播学院

3项

13

旅游学院

3项

14

海外教育学院

2项

15

其他

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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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2015年12月15日

2015年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