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经济学院关于表彰校第五十一届田径运动会暨第十三届体育节学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12-07浏览次数:450

系(室)、各年级:

在学校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学院团委、学生会、各年级的共同努力下,在全体参赛运动健儿的顽强拼搏下,我院荣获福建师范大学第五十一届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名,福建师范大学第十三届体育节团体总分第一名,集体体育道德风尚奖第一名。连小莉、林宇豪、陈婷婷、谢志伟、陈子涵等五位同学获得个人道德风尚奖。

经学院研究,决定授予连小莉等5位同学“个人道德风尚奖”;授予2013级金融学一班等5个班级“校运会学院宣传工作先进班级”称号;授予何苍烨等32位同学“校运会学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唐婷婷等12位同学“校运会学院优秀运动员”称号;授予周樟华等10位同学“校运会学院体育工作积极分子”称号;给予黄贞等345位同学全院通报表扬,表彰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全院同学以表彰对象为榜样,发扬他们团结拼搏、兢兢业业、奋发向上、敢为人先的精神,为推进我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校第五十一届田径运动会暨第十三届体育节学院.doc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15年1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