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学工处《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相关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等有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拥有我校学籍且在学制年限内按时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
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名额情况综合确定名额分配。
三、组织实施
学院组织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审查与评审等工作。
(一)发布评选通知
结合学院评选细则,学院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且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25年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申请人应于2025年9月15日22:00前,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指定负责人处。逾期未提交申请将视为放弃申报。申请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申请表未填事迹材料。
(三)学院评审、公示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文件对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将推荐名单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名单报送学校有关部门。
(四)学校审核、公示
学工处对学院报送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相关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杜绝弄虚作假。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