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举办经济学院第七届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0浏览次数:366

  

各年级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展现我院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为我院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决定举办经济学院第七届十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E声有你

二、面向对象:

经济学院全体同学

三、报名方式:

方式一:短信报名(年级+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15级:

经济1、2班  林晨斌

经济3、4班  吴晶晶

工商1、2班  柯磊鑫

工商3、4班  张芮萌

14级:

 李雨晨

13级:

 赵红燕

研究生:

 贾晓烨

方式二:向各班文娱委员报名,由各班汇总到各年级文娱部,后统一交到大赛组委会。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 月23日 上午10点

方式三:比赛当天现场报名。

四、比赛流程:

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选手自选一首歌曲,以清唱形式进行比赛,形式不限,时间控制在一分钟以内(可以为小合唱、歌伴舞、乐器伴唱、词曲改编等,形式新颖创新的可酌情加分)。初赛共选出13名选手晋级决赛,由评委商议决定其中最优秀的1名选手获得直通卡,直接进入决赛第二轮。

2、决赛分为两轮:

第一轮:

除了初赛获得直通卡的选手,其余12位选手按照事先抽签顺序两两一组,共同演绎一首歌曲。曲目时间需控制在2分30秒左右,超时扣分。每三组选手演唱完毕以后,由评委对三组选手分别进行点评,并进行打分,分数较高的前三组的两位选手可一起晋级,分数靠后的三组只能晋级一人,由20位大众评审投票决定。

第二轮:

10名晋级选手按顺序演唱,演唱时长控制在3分钟左右,由评委进行百分制评分。所有选手演唱完毕后,由评委进行点评,并由主持人公布选手的分数。依据分数高低分别评出优秀奖4名,三等奖3名,二等奖2名,一等奖1名。

    五、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5年 9月23日(周三)晚上6:30(初赛)

              201510月11日(周日)晚上7:00(决赛)

比赛地点:桃3一楼活动室(初赛)

          图书馆大礼堂(决赛)

六、注意事项

1、参赛队伍可由单人或多人组成(不超过四人)。

2、歌曲自选,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形式不限(可以为小合唱、歌伴舞、乐器伴唱、词曲改编等,形式新颖创新的可酌情加分)。

3、选手选择一种报名方式即可,重复报名无效。

4、选手在决赛阶段应自备伴奏,并在赛前将伴奏交给指定工作人员。如有现场伴奏,请事先与工作人员沟通。

七、奖项设置

比赛选出经济学院十佳歌手(包含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并选出“最佳人气奖”,颁发奖品。本次大赛十佳歌手将有机会登上2015年学院迎新晚会的舞台。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雨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59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