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关于评选2023年度经济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闽经师团〔2024〕04号)文件,经研究,决定授予致知团支部等3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荣誉称号,授予经行团支部4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叶露娟等4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荣誉称号,授予丰湘怡等132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舒安琪等4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方晨东等63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表彰(见附件)。
希望获奖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再创辉煌。希望全体学生以受表彰先进为榜样,努力学习,积极向上,共同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