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3-24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学校有关复试录取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行现场复试方式。

二、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复试比例

备注

020100

理论经济学

20

一志愿1:1.5

 

调剂生1:2

含推免生2

020200

应用经济学

21

含推免生2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4

含推免生1

025100

金融专硕

49

含推免生1人。含福建江夏学院联培生4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联培生2(原则上调剂生中总成绩排名最后6名的考生录取为联培生)。

025400

国际商务专硕

56

含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联培生2人,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联培生2人,龙岩学院联培生2人,福建商学院联培生2人。(原则上总成绩排名最后8名的考生录取为联培生。)

125100

工商管理

62

含阳光学院联培生1人。(原则上总成绩排名最后1名的考生录取为联培生。)

注:1.各专业按照差额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同分者一并进入复试。

2.在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生源实际,对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参加复试人员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收并确认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第一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800:0012:00,调剂公告将提前在学院网站上通知,请考生关注。

2.调剂具体条件

1)符合我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调剂基本条件”。

2)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且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金融专硕、国际商务专硕可接收第三门考试科目为396经济类联考和303数学三的考生调剂,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所调剂专业一致。

3.意向考生应事先查看我院网站公布的调剂公告,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在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我院将根据合格生源情况分专业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遴选并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于截止时间前(发出复试通知后4小时内)确认,逾时未确认者,我院将取消该复试通知。如考生放弃复试或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已接收其他单位待录取,将从本批次调剂生源中择优递补复试考生。

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解锁。

四、复试审核材料

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交以下复试审核材料:

(一)所有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或自考准考证或专科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或本科结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及复印件

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现实表现情况表》(需按要求加盖公章)

5.学习成绩单(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6.《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申请调剂考生在提供“(一)所有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同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部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个人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有相关证明或材料。

2.个人简历(一式五份)

3.如有体现个人学业水平和科研能力的佐证材料,可以一并提供。(一式五份,附在个人简历后面装订。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的复印件等,应与调剂说明填写的相关成果对应。)

五、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涉及专业:020100理论经济学、020200应用经济学、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025100金融(专业学位)、025400国际商务(专业学位)、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

分值

备注

思想品德考核

现场面试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听说能力

现场面试

10

 

专业素质和能力

现场面试

50

工商管理专业为40

综合素质和能力

现场面试

40

 

思想政治理论

笔试(开卷)

10

仅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加试

六、复试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

1.复试报到审核

工商管理专业复试报到审核时间安排在329(周六)下午1400-1450,其余专业(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国际商务)复试报到审核时间安排在330(周日)下午1400-1700。参加复试考生持复试审核材料准时参加复试报到审核,地点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3号楼二层大会议室。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考试方式为笔试(开卷,可携带相关书籍或相关打印材料,不可使用电子设备)。每门笔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总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课程一:管理学,复习参考资料:管理学编写组:《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1月。其他同类教材亦可。

课程二:市场营销学,复习参考资料:吴健安、聂元昆:《市场营销学》(第七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8月。其他同类教材亦可。

3.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开卷,可携带相关书籍或相关打印材料,不可使用电子设备),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其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为10%

复习参考资料: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8月;

2)《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

4.每位考生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5.复试具体安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主干课程加试

报到审核

思政理论笔试

复试面试

备注

125100

工商管理(一组)

管理学

 

时间:329日(周六)上午800-1100

 

地点:人文楼主楼三层323第二研讨室

市场营销学

 

时间:329日(周六)中午1130-1430

 

地点:人文楼主楼三层323第二研讨室

时间:329日(周六)下午1400-1450

 

地点:人文楼3号楼二层大会议室

思想政治理论

 

时间:329日(周六)下午1500-1800

 

地点:人文楼3号楼401道德讲堂(一组)、402会议室(二组)

时间:330日(周日)上午800开始

候考室:人文楼3号楼401道德讲堂

考场:人文楼3号楼402会议室

34

125100

工商管理(二组)

时间:330日(周日)上午800开始

候考室:人文楼3号楼401道德讲堂

考场:人文楼3号楼403圆桌会议室

33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报到审核

复试面试

备注

020100

理论经济学

时间:330(周日)下午1400-1700

地点:人文楼3号楼二层大会议室

时间:331日(周一)上午8:00开始

候考室:人文楼3号楼401道德讲堂

考场:人文楼3号楼402会议室

3

020200

应用经济学

7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5

025100

金融

42

025400

国际商务

时间:331日(周一)上午8:00开始

候考室:人文楼3号楼401道德讲堂

考场:人文楼3号楼403圆桌会议室

56










注:表中地点均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请考生提前20分钟至候考室。

()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和研招网信息。

七、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权重

录取规则

020100理论经济学

020200应用经济学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025100金融(专业学位)

025400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40%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注: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2.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7.复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含60)的考生,各专业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8.如总成绩并列,则初试总分高者录取,如初试总分也并列,则按照初试科目中专业课总分高者录取。

9.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学校复试录取办法递补录取。

九、其他

(一)我校与福建江夏学院、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龙岩学院、阳光学院、福建商学院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招收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其中福建江夏学院4人,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4人,龙岩学院2人,阳光学院1人,福建商学院2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取得我校学籍,由我校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同培养与管理,除享受我校在校生待遇外,联合培养单位另配套相应待遇,毕业时按照我校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拟录取考生请于202556日前提交202412月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要求及诚信承诺书》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专栏文档下载区)。材料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经济学院319办公室,收件人:强老师,电话:0591-22867937。为保证材料准时送达,仅使用EMS或顺丰快递(:不使用顺丰同城急送),并注明“硕士体检材料”。

(三)本实施细则依据《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五)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591-228679370591-83459507(工商管理);jjxyyjsq@fjnu.edu.cnmba@fjnu.edu.cn(工商管理)。

学院监督电话及邮箱:0591-22867939578811068@qq.com 

(六)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凭《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入校。

经济学院

2025324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一志愿).xlsx

2.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docx

3.现实表现情况表(硕士).doc

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