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经个人申报、年级推荐、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审议及公示,决定授予2021级经济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班等5个班级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贺琪琪等18位本科生,林倩云等3位研究生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表彰。
一、先进集体(共5个)
2021级经济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班
2022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
2022级财务管理二班
2023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
2023级工商管理类二班
二、先进个人(共21人)
(一)本科生(共18人)
2021级
贺琪琪 倪远轩
2022级
苏思颖 王燕浈 郑心贺 李昕桐 马 钰 王 宇
吴明秀 邱 哲 宋 睿 史洋洋 魏于斯 苏梦馨
2023级
陈定宇 俞美华 蔡佳颖 罗丹妮
(二)研究生(共3人)
2022级
林倩云
2023级
李知霖 连惠美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及个人再接再厉,发挥榜样作用,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不断汲取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智慧和理论力量并运用到具体实践中去。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