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3-07浏览次数:10


各团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经个人申报、年级推荐、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审议及公示,决定授予2021级经济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班5个班级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贺琪琪等18位本科生,林倩云3位研究生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表彰。

一、先进集体(共5个)

2021级经济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班

2022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

2022级财务管理二班

2023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

2023级工商管理类二班

二、先进个人(共21人)

(一)本科生(共18人)

2021

贺琪琪 倪远轩

2022

苏思颖 王燕浈 郑心贺 李昕桐 马  钰 王  

吴明秀 邱  哲 宋  睿 史洋洋 魏于斯 苏梦馨

2023级

陈定宇 俞美华 蔡佳颖 罗丹妮

(二)研究生(共3人)

2022级

林倩云

2023级

李知霖 连惠美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及个人再接再厉,发挥榜样作用,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不断汲取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智慧和理论力量并运用到具体实践中去。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5年3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