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表彰2018-2019学年经济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6-17浏览次数:2359


各年级团总支、各团支部:

2018-2019学年,我院各学生团支部及广大团员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在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了主力军和先锋模范作用。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到学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去,学院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具体情况如下:

授予2016级金融学第二团支部、2017级财务管理第一团支部2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荣誉称号;

授予2016级金融学第一团支部、2016级财务管理第二团支部、2017级金融学第一团支部、2018级金融学第一团支部、2018级工商管理类第一团支部5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授予昝琪、林静瑀、刘彤桐3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荣誉称号;

授予赵辰雨、李婷2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荣誉称号;

授予赵秀娟等63名同学 “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授予何英等122名同学 “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再接再厉,永不止步;希望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进取,成为更加优秀的人,为学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件:2018-2019学年经济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