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举办经济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社团联合会星级社团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8浏览次数:452


各年级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大精神,推动我院学生社团建设,树立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干部典型,我院决定举办2018-2019学年学生社团联合会星级社团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评选时间

201961

三、参评对象

经济学院注册的学生社团

四、评选类别

)五星级社团

)四星级社团

)三星级社团

五、评选条件

(一)参评社团必须在经济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社团建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精神,符合“五个一工程”建设要求:

1.有一个好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

2.有一个完善的管理机制,组织运行良好。

3.有一个优秀的导师或导师组,帮助社团健康发展。

4.每学期举办一次有影响、有特色的社团品牌活动,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每学年向上级团组织汇报一次社团工作,社团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表、活动材料等齐全。

(三)社团以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本学年未违反相关校规校纪,未因运行问题被撤销评优资格。

六、评选程序

(一)院社联组织评审小组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星级学生社团考评量化细则》(见附)对各社团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得分占总分的70%;

(二)评选当天,各社团需进行8至10分钟的社团风采展示及社团负责人述职,由现场评委与大众评审团根据各社团的展示情况述职表现为其打分,现场评委(60%)与大众评审团(40%)加总得分占总分的30%;  

(三)院社联结合初步评审结果、述职情况、院社联意见、院团委意见等评定星级学生社团并公示评比结果。

(四)在2018-2019学年获评“五星级社团”、“四星级社团”的经济学院注册社团推荐参评经济学院“优秀学生社团”称号。

(五)在2018-2019学年获评“五星级社团”、“四星级社团”、“三星级社团”的经济学院注册社团可分别推荐4、3、2名学生参评经济学院“优秀社团干部”。

七、奖项设置

评选五星级社团1个,四星级社团2个,三星级社团3个,颁发荣誉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社团联合会主席  范新宇  18259973126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星级学生社团考评量化细则.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