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暑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30浏览次数:658

 

各年级:

根据学校安排,2015年暑期放假时间为711日至830日,831日正式上课。学生(不含2015级新生)830日回校报到、注册。为做好暑假期间我院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暑假期间,学校已经完成了正常的教学任务,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得因私(如家教、在社会上兼职等)在校内逗留或留校居住。放假期间,学生原有的宿舍楼门禁卡将暂时关闭。各年级要切实做好离校学生登记和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辅导员要明确掌握每一位学生的去向,做到心中有数。

二、确保学生按时离校。各年级要教育学生离校时将贵重物品带回家中,将宿舍内自己的物品堆放整齐。宿舍里最后一位离校的同学,应关好门窗,拉下电闸,贴上封条,告知辅导员和楼管员。学生离校返乡途中,要注意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和超载车辆。学生暑假在家期间,不到江河湖海游泳,不参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动,已婚的研究生要自觉遵守国家政策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三、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因特殊原因无法返乡或因公需要留校的学生,应在74日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征得家长和导师同意后,填写《经济学院学生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申请表》(见附件),经学院审批后方可在校内住宿(公寓管理中心予以开通门禁卡)。为做好暑假期间的夜间查房工作,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于每晚10:0010:30期间,到指定地点(桃3-4宿舍楼一层大厅)签到考勤,由值班人员进行查房登记。未按时签到者,将按日常学生晚查房迟归者论处,予以全院通报批评。门禁后,学生禁止外出,确有特殊情况应报告值班辅导员进行审批。暑假期间,如遇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留校学生应尽量不要外出,必要时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呆在学生宿舍,关好宿舍门窗,做好停水停电准备,备好急需食品物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人身安全。

四、加强留校学生教育。各年级要以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和饮食卫生为主要内容,对暑期留校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留校住宿的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提高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防范能力,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保持宿舍内务卫生,凭校徽和门禁卡出入学生宿舍楼,保证做到夜间不迟归、不私自留宿客人、不使用高功率电器和明火、不要乱插充电设备和私接电线、不在宿舍内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烧书信和报纸等杂物。留校学生应远离毒品传销,不与不法分子来往,不参加非法组织的各类活动,否则将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五、切实做好值班工作。暑假期间,学院将实行辅导员校内值班和学生骨干宿舍楼值班制度。辅导员值班期间,应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每晚夜间查房情况,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及时报告,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旗山校区。学生骨干宿舍楼值班期间,应负责每晚10:3011:00期间的签到和夜间查房工作,积极配合楼管员做好宿舍楼的安全保卫工作,未经值班辅导员同意不得离开学校。值班期间,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电话:22867935)、保卫处(电话:22867110)和学工部(电话:88862960)报告。

六、统筹各项学生工作。各年级辅导员要切实加强对暑假期间各项学生工作的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周密布置,精心落实,确保老生按时离(返)校、成绩单寄送、学年综合考评、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留校学生教育管理、15级新生前期准备工作、14级学生专业分流和宿舍调整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确保我院暑期学生工作“零事故”。

 

附件:《经济学院学生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申请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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