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举办经济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星级社团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1浏览次数:243

各年级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院学生社团建设,树立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干部典型,决定评选表彰学院优秀学生社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主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if !supportLists]-->二、<!--[endif]-->评选时间:2015531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参评对象:经济学院注册的学生社团

<!--[if !supportLists]-->四、<!--[endif]-->评选类别:

1)五星级社团

2)四星级社团

3)三星级社团

     (已获校级荣誉和院级荣誉的社团不参与此次评选,直接推选为院五星级社团,不占此次五星级社团名额。)

五、评选条件:

1.参评社团必须在经济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社团建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精神,符合五个一工程建设要求:

1)有一个好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

2)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组织运行良好。

3)有一个优秀的导师或导师组,帮助社团健康发展。

4)每学期举办一次有影响、有特色的社团品牌活动,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每学年向上级团组织汇报一次社团工作,社团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表、活动材料等齐全。

3.社团以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本学年未违反相关校规校纪,未因运行问题被撤销评优资格。

六、评选程序:

1.院社联组织评审小组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星级学生社团考评量化细则》(见附录)对各社团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得分占总分的40%

2.评选当天,各社团需进行35分钟的社团展示及社团负责人述职,并由评委提问,由协会会长团进行答辩,最后由评委根据各社团的展示和答辩表现为其打分,得分占总分的60% 

3.院社联结合初步评审结果、述职情况、院团委意见、院社联意见等评定星级学生社团并公示评比结果。

七、奖项设置:

评选五星级社团1个,四星级社团2个,三星级社团3个,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社团联合会主席:罗莹燕    

        社团部部长:    洪艺旋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星级学生社团量化考评评分细则》.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