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院学生社团建设,树立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干部典型,决定评选表彰学院优秀学生社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xml:namespace>
<!--[if !supportLists]-->一、<!--[endif]-->主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if !supportLists]-->二、<!--[endif]-->评选时间:2015年5月31日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参评对象:经济学院注册的学生社团
<!--[if !supportLists]-->四、<!--[endif]-->评选类别:
(1)五星级社团
(2)四星级社团
(3)三星级社团
(已获校级荣誉和院级荣誉的社团不参与此次评选,直接推选为院五星级社团,不占此次五星级社团名额。)
五、评选条件:
1.参评社团必须在经济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社团建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精神,符合“五个一工程”建设要求:
(1)有一个好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
(2)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组织运行良好。
(3)有一个优秀的导师或导师组,帮助社团健康发展。
(4)每学期举办一次有影响、有特色的社团品牌活动,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每学年向上级团组织汇报一次社团工作,社团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表、活动材料等齐全。
3.社团以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本学年未违反相关校规校纪,未因运行问题被撤销评优资格。
六、评选程序:
1.院社联组织评审小组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星级学生社团考评量化细则》(见附录)对各社团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得分占总分的40%;
2.评选当天,各社团需进行3至5分钟的社团展示及社团负责人述职,并由评委提问,由协会会长团进行答辩,最后由评委根据各社团的展示和答辩表现为其打分,得分占总分的60%;
3.院社联结合初步评审结果、述职情况、院团委意见、院社联意见等评定星级学生社团并公示评比结果。
七、奖项设置:
评选五星级社团1个,四星级社团2个,三星级社团3个,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社团联合会主席:罗莹燕
社团部部长: 洪艺旋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星级学生社团量化考评评分细则》.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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