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各年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一批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典型,引导我院学生成长成才,经学院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年3月12日-19日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推迟毕业除外)。
三、评选原则
坚持标准 公平公正
四、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院先进班集体。
(二)先进个人:院优秀学生干部、院三好学生。
五、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道德、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2019-2020学年综合考评和日常表现为主。
(一)院先进班集体
1.正气足,成员求上进。
班集体组织机构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全班同学积极上进,申请入党同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比例高。班集体在学年综合考评、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奖以及班级经费的收支与管理过程中,认真细致,无失误,且公平、公正、公开,同学无异议。
2.班风好,学习成果丰。
班集体学风、考风好;本科班集体当学年班级同学平均学分绩点、奖学金获得者比例、外语、计算机等各种等级考试通过率在同年级处于前列。研究生班集体学术氛围好,成果丰硕。
3.勇争先,集体荣誉多。
班级同学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认真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任务。以班级为单位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或竞赛,获得过团体荣誉,在学院、学校或社会上产生积极的影响。班级同学当学年未受到纪律处分。
4.素质高,学子风采优。
班级同学在院级以上科技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职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奖人数(次)多,成果多,荣誉高。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本科班集体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80%以上。
5.干部强,团队作风正。
班级干部政治坚定、团结互助、以身作则、作风民主,能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和服务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全体同学拥护,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院优秀学生干部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本科生当学年综合考评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为良好及以上,研究生当学年思想政治表现分在本年级排名前60%以内。
2.当学年担任学生干部(任期一般不少于一学年),能团结同学、积极工作、乐于奉献,热情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所在集体获得过院级及以上的奖励,或在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3.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同学好评,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三)院三好学生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本科生当学年综合考评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为良好及以上,研究生当学年思想政治表现分在本年级排名前60%以内。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当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实践能力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成绩(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学校或学院统一组织学生参加的专业竞赛等)或在CSSCI扩展版期刊、EI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985及211大学学报等以上等级发表论文。
3.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或参加义务性、公益性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受到同学好评,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科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各类先进的评选资格
(一)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1.班级同学在学校课堂纪律抽查中,出现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
2.班级同学所在的宿舍因违反宿舍管理和文明校园建设的相关规定而受到通报;
3.班级同学有其他影响学院及学校荣誉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1.在综合素质考评、学术科研、各类考试、评选、申报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项目中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者;
2.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或学院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3.在学校课堂纪律抽查或学院学风督导抽查中有迟到记录者,或在本学年中有旷课、早退记录者;
4.在宿舍管理或校园文明建设中有违规记录,或有不文明网络行为者;
5.当学年有课程重修者;
6.有其他影响学院及学校声誉的行为。
七、评选程序和名额
(一)班级参加“院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应全面总结本班的成绩和经验,经年级评优推荐小组通过后,填写审批表报学院审批。院先进班集体本科生每个大类评选2个,研究生评选1个。
(二)班委组织同学根据评选要求,民主推选出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的先进个人经年级评优推荐小组通过后,由本人填写审批表,经年级汇总后报学院审批。各年级先进个人评选比例分别为本年级学生数的8%,2019-2020届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干部名额单列。
(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应于2021年3月19日前汇总至学院,电子文档以年级大类为单位发送到院团委邮箱:fjnujjxytw@163.com(本科生以年级大类为单位报送,研究生及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干部合并为一个单位报送,2019-2020届学院团委/学生会合并为一个单位报送)。联系人:冯玉霞。
八、表彰办法
(一)所有受表彰的集体及个人,由学院正式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其审批表归入个人档案。具体表彰形式另行通知。
(二)先进集体及个人名单将在经济学院网站上公布表彰。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