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脉络、加深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经济学院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9月-2023年7月
二、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班级
(二)先进个人
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班级成员积极参与“青马易战”易班应用的答题活动。学年末班级答题参与率达到90%以上,答题准确率平均达到60%以上(以校易班工作站学年末统计数据为准)。
2.参评班级按照校、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的理论学习要求,本学年开展至少开展3次以上集中理论学习活动。班级成员积极参加校、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
3.参评班级学年内应按照校、院安排,完成各项理论学习活动。
4.参评班级在学年末理论学习“先进集体”参评积分位于学院前列。(具体获取细则详见附件1《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参评积分获取细则》)
5.已获得当学年校级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表彰的,不再重复参评。
(二)先进个人
1.积极参与“青马易战”易班应用的答题活动。学年末,个人答题数位于班级前列,答题准确率达到70%以上(以校易班工作站学年末统计数据为准)。本学年,“学习二十大”“学习新思想”专题栏目,作为重要答题栏目。
2.所在学年个人思政课成绩达到70分以上。
3.学年内积极参加各项理论学习活动,在学年末“先进个人”参评积分位于班级前列。(具体获取细则详见附件2《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参评积分获取细则》)
4.已获得当学年校级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表彰的,不再重复参评。
四、评选程序
(一)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4-5个、本科生先进个人15-18人、研究生先进个人2-3人。
(二)学年末,学院发布评选申报通知及相关申报所需填写文件,并公布集体与个人参评积分数据。
(三)参评集体填写《2022-2023学年经济学院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申报表》,参评个人填写《2022-2023学年经济学院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申报表》。其中参评个人需附上“青马易战”易班应用答题中“学习二十大”“学习新思想”专题栏目的答题情况截图及学年个人思政课成绩截图。
(四)年级汇总相关申报表,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年级推荐个人/集体情况汇总表》,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院新思想读书社。(相关申报表、汇总表将于校级评选结束后由新思想读书社下发给各年级团副,再由各年级团副下发至年级群。)
(五)学院将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确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本科生、研究生)的具体名单,颁发证书。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
王思思,QQ:1037208376。
附件:1.
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参评积分获取细则.docx
2.
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参评积分获取细则.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