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评选表彰第十九届陈征经济学学术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7浏览次数:906


为推进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强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人才培养,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陈征经济学学术基金章程》及《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陈征经济学学术基金管理办法》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学院师生中开展第十九届陈征经济学学术基金评选表彰。为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及在职教师,教师申报者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二、申报条件

(一)学生: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本科生要求平均学分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前10%,研究生要求各专业课程学习成绩须二分之一达到优秀(85分及以上)。

3.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4.科研创新能力较强,在申请奖励的当年331日前,本科生在国内七大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硕士研究生在国内七大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博士研究生在国内七大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除具备上述四个条件之外,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参加我校认定的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国家级奖励者。

2)考取国内985211高校及本院研究生者。

(二)教师:

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科研成果对解决现实问题具有较强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表彰及推荐名额

第十九届陈征经济学学术基金评选表彰人数20名。推荐名额按表彰人数的1:2确定,推荐总人数为40名。其中,本科生12名,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16名,青年教师12名。

四、推荐办法

学生采取本人申报和年级推荐方式进行,教师以系为单位推荐,若无合适推荐人选,可不推荐。

五、申请及评审程序

1.申请者须向基金管理小组办公室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基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2份。

2)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成绩单、排名证明、获奖奖状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等一式1份。

2.基金管理小组审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3.以上申报材料于520日前上报学院办公室。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308600452@qq.com;联系人:张永忠;联系电话:22867938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陈征经济学学术基金申请表.docx



 

                           

                           陈征经济学学术基金评审委员会

                          201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