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年度经济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浏览次数:2633


各年级团总支: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紧密围绕校团委、学院党政的中心工作,为我院广大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在全院共青团工作中涌现的杰出代表,激励广大青年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一批优秀大学生典型。经研究,拟评选表彰一批2022年度在学院共青团工作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23年5月

二、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支部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三、评选条件:

在思想道德、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优秀集体或个人。以2021-2022学年综合考评和表现为主,参考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专业成绩和表现。评选条件中的各项竞赛参考2022年度至今的奖项。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组织基础好。团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健全,班子团结,和谐向上;支部团员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现象。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做好团员发展、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规范开展“推优工作”,支部中学生党员数、入党积极分子人数、申请入党人数在同年级团支部中排名前列。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组织健全,团支部在2022年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中达到三星及以上团支部,团员报到率高于90%。

3.主题活动好。团支部能够围绕引领青年思想、助力青年发展、凝聚青年力量主线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团支部开展“团支部立项”“团日活动”规范有序、特色鲜明,本年度要求开展的“我与祖国共奋进”“喜迎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团组织生活会”等活动主题鲜明、成效良好。团支部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动扎实,组织有效,团支部在“网上青年大学习”中的学习比率平均不少于70%。(“网上青年大学习”的平均参与率由校团委组织部提供,数据来源福建青年大学习后台管理系统,统计时段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3年3月24日。

4.学风建设好。支部成员学习成绩普遍良好,考试通过率、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体育测试达标率在同年级同专业中排名前列。班级获得集体以及成员获得各类个人荣誉和表彰多。本学年学业成绩综合在同年级、同专业中排名靠前、本年度“免监考班级”的支部优先推荐。

5.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探索实践“班团一体化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带动团支部形成向上向善良好文化氛围,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6.网络阵地好。团支部网络新媒体阵地建设规范有特色,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宣传、团员教育活动,支部成员积极发声、传递正能量。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1.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2.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全院团支部建设中具有示范意义。

3.2022年度在共青团系统组织的评比活动中获得校级及以上集体奖励可直接评为标兵,不占团总支推荐名额。

(三)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的重要要求,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网上青年大学习”,学习次数不少于12期次。(统计时段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3年3月24日)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在“志愿汇”上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年度没有违反校规校纪,没有受到相关处分。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

4.综合素质完善。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主动提升专业水平以及综合素质,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优异,在师生中评价较高。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同专业前50%(2022级学生要求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学业成绩在同专业排名前50%)。

5.模范作用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到校院两级、班级团支部组织开展的各类团学活动。带头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中,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宣传引导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在“智慧团建”中“星级团员”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上,或是符合“基本评定标准”。

6.团员信息规范。截至2023年5月4日,团龄在1年及以上。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报到”。

(四)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2021-2022学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含单项奖学金),从“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中择优推荐评选。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

在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条件”的评选标准基础上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2022-2023学年中,截至2023年5月,从事共青团工作半年及以上。

2.心系广大青年学生。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积极主动地在青年学生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学生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3.能力过硬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学校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学生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六)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符合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所负责的集体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从“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中择优推荐评选。

四、评选程序和名额

(一)年级推选

1.各年级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召开团总支大会推荐先进个人及集体。在计算推优名额时,本科生名额及研究生名额均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2.推荐的先进个人经所在的团总支大会通过后,由本人填写《2022年度经济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或《2022年度经济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表》,报学院团委审批。各年级团总支优秀共青团员不超过本总支团员数的8%,优秀共青团干部不超过本总支团员数的5%。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每个团总支各推荐1人。研究生及本科生的毕业班名额单列,且不受名额数量限制;2022-2023届院团委/学生会、院研究生会/团总支各级学生干部单列(如身兼多职,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并可推荐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各1人(本科生与研究生分别评选)。

3.团支部参加“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的,应填写《经济学院2022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五四红旗团支部”每个团总支推荐1个,标兵在各年级团总支推荐的基础上经学院团委严格审核后,报学院学工例会讨论和审定。

4.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免监考班级”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中第十条规定:(1)“免监考班级”保持一学年及以上者,给予以下奖励: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中比例增加2%,在“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中比例增加1%。(2)“免监考班级”保持两学年、三学年者,在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中比例分别再增加1%、2%。

(二)学院评审

1.学院团委将对各年级团总支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推荐名单后报学院学工会讨论和审定。

2.经学院学工会审定后确定最终“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表彰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

相关申报表及汇总表见附件。各年级团总支将《汇总表》于2023年5月15日前发至邮箱1811539146@qq.com。申报表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22年度经济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docx

          2.2022年度经济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docx

          3.2022年度经济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表.docx

          4.2022年度经济学院评优汇总表.xls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