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号)、《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公告》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数 | 计划接收直博生数 |
020100 | 理论经济学 | 8 | 1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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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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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100 | 金融(专业学位)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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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400 |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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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一)我院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为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本科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相关。
(三)接收为直博生的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本科所学专业与经济学专业相关;
3.本科学习成绩优秀,功底扎实,对理论经济学具有浓厚兴趣,有志从事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推免系统”报名开放时间:2024年9月28日9:00。
(二)复试时间
2024年10月16日前,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9月30日前,如有合格生源,我院将安排第一批次复试,具体请关注我院在研招网的通知。
(三)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所有推免生均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科成绩单;
(3)获奖证书、其他科研材料等。
(备注:材料电子扫描版请发至邮箱:597681408@qq.com)
2. 除以上材料外,直博生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2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1篇已发表或未发表的论文(5000字以上),且获得3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其他材料
拟录取的考生,须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2024年5月1日后的体检报告均可),并于2024年10月30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5层527室,研究生招生科收,联系电话:0591-22867434。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涉及专业:020100理论经济学、020200应用经济学、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025100金融(专业学位)、025400国际商务(专业学位)(按考核顺序)
复试内容 | 复试形式 | 分值 | 备注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面试 |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外语听说考核难度与大学英语六级程度相当;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范围以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综合应用能力为主。 |
外语听说能力 | 面试 | 10分 | |
专业素质和能力 | 面试 | 50分 |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面试 | 40分 |
五、录取规则
1.各专业(领域)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4.学院将通过“推免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请考生慎重考虑,若一旦接受确认,我校将不予解锁。
六、其他
(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
0591-22867937,jjxyyjsq@fjnu.edu.cn;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930。
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3楼
经济学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