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15年度 “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5浏览次数:242

各年级团总支、 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闽师文委《关于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强我院师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做好学院迎接全国文明单位评比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

二、活动目的

    以重要传统节日为契机,以各种节日活动为载体,着力引导广大师生学习和继承传统文化,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师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增强民族精神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三、活动内容

    1.清明节是一个慎终追远的节日。在清明节期间,可以组织师生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的烈士墓祭扫、到红色景区参观等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重温党的革命历史,引导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继承先烈遗志、立志报效祖国。(承办单位:2013级团总支)

    2.端午节要突出爱国报国的主题。可以组织召开主题团日活动,举办“我们的节日·端午情怀”经典诵读、主题讲座、音乐会等活动,营造节前和节日的浓厚氛围,组织学生参加端午民俗活动,引导师生学习屈原心忧天下、至死不渝的爱国精神。同时,要把爱国主义的主旋律融入节日活动教育之中。(承办单位:2014级团总支)

    3.中秋节又称“团圆节”,由家人、亲友团聚、和睦相处,达到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在中秋节期间,可以组织开展中秋博饼、赏月、吟诗等活动,引导青少年进一步喜爱传统节日、过好传统节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承办单位:2015级团总支)

    4.重阳节是一个敬老、爱老、助老的节日。要在重阳节期间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组织学生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意识,营造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承办单位:院社联青年志愿者协会)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策划书,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2.突出主题,形成特色。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各个节日的特点,针对不同单位学生的特点,发动学生广泛参与。同时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各项活动始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校报、院刊、网络、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各项活动开展的情况,增强主题活动的影响力,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注意收集,归纳整理。各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将活动总结、活动照片(至少5张,并注明活动内容)发到学院团委邮箱:jjxytw@fjnu.edu.cn,学院团委宣传部负责汇总整理。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