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举办经济学院第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8浏览次数:459

 各年级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选拔一批优秀作品参加全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我院决定举办经济学院第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410-201411

二、参赛对象

经济学院全体学生

三、作品要求

(一)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其中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参赛学生须在作品申报书封面相应作品类别中划“√”。

(二)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个人和集体。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工作,作品鉴定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作者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为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或硕士、博士研究生作品。

(三)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国内及省内各种科技竞赛上获奖的作品等不在此列。

(四)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五)作品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此栏如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

(六)作品申报中的B3表(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七)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四、作品申报

(一)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本),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文章版面尺寸14.5×22cm)。

(二)请各年级学习部收齐本年级参赛队伍作品,并于2014108日前将作品申报书(一式2份,A4纸打印)报送至院学习部,同时将作品申报书(附件1)以及年级汇总表(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99598992@qq.com

(三)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参赛队伍的作品申报书进行评比,择优选取参与校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根据参赛作品情况设相应奖项,颁发获奖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佳杰       

联系人:赵彦栋       

  

附件1参赛作品申报书.doc

    附件2经济学院第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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