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将教育厅2013年省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方向与立项原则
(一)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选题的创新性,注重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
(二)把有利于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标准。
(三)注重对高校中青年科研骨干教师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课题。
(四)积极鼓励开展理论和实际课题的研究,推动学术和理论创新,积极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能推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社科类项目。
二、项目类型与资助原则
(一)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社科类)按经费资助的来源分为A类、B类。A类指由教育厅立项并提供经费资助的项目,B 类指由教育厅立项、学校(单位)自筹经费的项目。
教育厅A类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A类重点项目的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0.5万元。凡依托我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
(二)由教育厅立项、学校(单位)资助经费的B类项目,其立项经费由各学校(单位)自行安排,项目的资助经费为0.3-0.5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评审方法
(一)项目申报人应为学校(单位)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
社科类重点项目的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系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创新团队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须承担过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或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省级社科研究项目系指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一般项目的申报人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具有科研实力的初级职称申报人须附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的推荐意见。
(二)项目申报人的年龄,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申报一般项目的,省重点建设高校申报人不超过40周岁。
(三)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重点、重大项目和省教育科研A类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申报社科类重点项目应以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省高校创新团队为依托,限本科高校申报。
(四)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教育厅将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论证,择优予以资助。
四、申报材料的填报及受理时间
1.项目申报人须填报《福建省教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2版)一式3份交学院科研秘书,由学院统一报送。(本申请书填写内容用计算机打印,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
2.请各学院分别填报《福建省教育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2012版)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交校社科处。同时将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挡发送至kycwk@fjnu.edu.cn。以上材料务必于5月5日前交学院科研秘书刘喜玲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省教育厅B类项目,每个学院可申报4项。报送方法与A类项目申报相同。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今年省教育厅分配我校项目总数为30项(包括重点项目5项),其中给我院分配的申报数是3项(我院现有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两个,分别为“海峡两岸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请酌情依托相应的平台进行申报)。
2013年各学院A类项目申报数分配如下: | ||
序号 | 单位 | 申报数 |
1 | 教育学院 | 3项 |
2 | 经济学院 | 3项 |
3 | 文学院 | 3项 |
4 | 社会历史学院 | 2项 |
5 | 公共管理学院 | 2项 |
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项 |
7 | 外国语学院 | 2项 |
8 | 体育科学学院 | 2项 |
9 | 法学院 | 2项 |
10 | 美术学院 | 2项 |
11 | 音乐学院 | 2项 |
12 | 传播学院 | 2项 |
13 | 旅游学院 | 2项 |
14 | 海外教育学院 | 1项 |
备注 | 申报重点项目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还需依托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创新团队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 |
附件:1.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