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教师科研业绩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4浏览次数:205

各位老师:

2012年度教师科研业绩奖励申报工作已开始,现转发学校的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申报依据:请各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业绩奖励津贴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闽师科[2012]31号文)规定,进行科研业绩成果申报,其中:学术论文在CSCD、CSSCI(2012年版,含扩展版、集刊)所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均可申报。申请简表见附件1或附件2(理工科学院申报论文另行通知)

二、科研业绩成果的申报期限: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1年未申报的成果可以补报,但按旧方案给予奖励)。

三、申报程序: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教师填报科研业绩成果简表,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校对、汇总教师已填写好的科研业绩奖励申请简表,并填写“2012年度**学院教师科研业绩奖励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

各单位仅报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必须注明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等以及是否受校内资助)、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成果和被政府采纳的咨询报告,并附上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的原件(根据教代会代表提案意见,原件不退还,奖励后直接交图书馆典藏)和封面、扉页、版权页复印件,发表的学术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内容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成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咨询报告采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社科处和科技处受理学术著作和学术论文等的申报工作(理工科学院申报论文另行通知),教务处受理有关教材申报。同一成果只能归属一个部门申报,杜绝两边同时申报的行为。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除人才项目外)、横向项目和2012年省科学技术奖的成果、授权专利成果申报由社科处、科技处直接负责,学院和教师本人不再申报。

请各位老师将有关申报材料于12月13日前报送刘喜玲老师处,联系电话:22867936,邮箱:liuxiling@fjnu.edu.cn,学院(成果汇总表必须由学院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将汇总后统一报送社科处或科技处确认,并将学院成果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和科技处邮箱,学校将对科研业绩成果的奖励金额进行汇总、核定、公示、审批,并于12月底前反馈回各单位。

四、科研业绩奖励津贴的发放程序:

1.请各单位根据学校反馈的教师科研业绩奖励金额,及时通知获奖教师认真、如实地填写“2012年度教师科研业绩奖金单项分配表”(见附件4,社科处或科技处网站下载,表格必须以电子格式填写,不能用手写);每位教师累计的奖金超过10000元可按多月发放(原则不超过4个月),10000元以下在单个月内全部发放完毕;每项业绩成果填写一份表格;若按多个月发放的奖金,多个月相加的奖金总额必须等于所有业绩成果的总奖金。

2.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校对教师已填写好的奖金单项分配表,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按教师的姓名将该教师总奖励金额按不同月份分别累计,并填入“2012年度**学院教师科研业绩奖金学院汇总表”(见附件5,社科处或科技处网站下载,表格必须以电子格式填写,不能用手写),并再次核对该学院教师的总奖金是否与实际相符。

3.各单位教师申报的奖金单项分配表由学院备存,学院汇总表(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并盖章)于2013年月1月8日前报送社科处和科技处确认。

4.请各单位安排负责该学院“教师收入管理系统”录入的教师对已由社科处和科技处确认后的奖金金额录入该系统,校对无误后,于每个月10日前将税前奖金分配表报社科处、科技处确认后,及时到财务处计税,并将税后签字单、税后奖金分配表(领导签字、盖章)和银行转帐文本报社科处和科技处,由社科处和科技处到财务处统一办理相关银行转账手续。

5.社科处联系人:叶祖淼,电话:22867476,邮箱:yzm2000@fjnu.edu.cn;科技处联系人:廖文琛、郭烽丽,电话:22867469,邮箱:kyc@fjnu.edu.cn

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抓紧时间,及时通知到每位教师(包括离退休教师),切实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学院办公室

2012.12.4

附件:1.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奖励申请简表(人文社科类).doc

2.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奖励申请简表(理工科类).doc

3. 附件3:2012年度学院教师科研业绩奖励成果汇总表.xls 

4. 附件4:2012度教师科研业绩奖金单项分配表.xls     

5. 附件5:2012年度教师科研业绩奖金学院汇总表.xls     

     6.附件6:福建师范大学科研业绩津贴管理 办法(2012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