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促进评建工作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全面及时了解学院教学动态,保证教学效果,推进教学改革,保障教育质量,增强学院教师教书育人的意识,形成学院良好、严谨的教学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及工作量
由学院党政领导轮流听课,每周安排一位院领导,轮到的学院领导每周听课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二、听课要求
听课过程中主要了解、考核以下情况:
1、了解授课教师备课情况
2、授课教师教态、教学方式方法是否得当
3、课堂师生互动情况
4、教学效果
5、学生听课情况
6、了解学生对教师的意见和要求
三、对听课反馈信息的处理
学院党政领导每个月汇总一次听课过程中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整理、归类,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
1、对于授课教师的相关问题,由分管教学副院长针对每个教师的具体问题,逐个进行沟通,并督促教师提出改进方案,由下个月听课的院领导督促落实。
2、对于学生中存在的学风问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通过各年级辅导员进行整顿。
3、对于听课过程中发现的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由学院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解决。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0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