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3届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0-02-27浏览次数:681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闽师研〔20128号,下称《推免办法》)、《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闽师研〔20129号、《关于做好201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的通知》(闽师研〔201251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黎元生

成员:黄宗平 李建建  林卿 黄茂兴 赵立新 蔡秀玲 陈少晖 张国 章竟 王盛  杨强 何宇  郑元凯

二、推免生条件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2]8号)规定的原则,经济学院推免生具体条件:

1、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经济学基地班按照大一至大三年三个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70%确定具备推免资格人员。如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70%的同学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可按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向后递补。

3、经济学、金融学等五个专业按照大一至大三年三个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5%确定具备推免资格人员。如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5%的同学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可按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向后递补。

4、符合推免条件的同学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数学(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与大学英语

5、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竞赛的实施办法(修订)》,第五项“竞赛奖励”第七条:获得“挑战杯”竞赛国家三等奖(铜奖,含)以上的本科生在思想品德合格、大学一至三年综合测评名次为所在专业同年级的前30%、英语通过国家四级或四级考试不低于425分的前提下,可破格免试攻读校内本专业硕士研究生(限第一、第二作者)。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本年度我院推免生名额22名,其中经济学基地15名。具体各专业拟招收名额公示如下:政治经济学3人,西方经济学2人,世界经济2人,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2人,区域经济学3人,产业经济学3人,其他各专业各1人。

四、推荐工作程序

1914916: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表》,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向学校作出书面读研诚信承诺;

2919上午830:推免申请者复试;

3920924:对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名单及专业在本院布告栏和网页上进行公示;

4926上午6:30:所有取得推免生初选资格的学生持学生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体检费 50 元,到旗山校区医院门诊一楼大厅办理体检手续。未参加体检或未按期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推荐免试资格处理;

5929前:学院提交推荐生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推荐工作说明》、《承诺书》、外语级别证书复印件、本专业同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情况一览表);

61010:学校审定推免生名单。

五、复试要求: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对被推荐的学生进行接收复试。复试方式:面试。复试内容:外语水平测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复试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平均学分绩点*0.7+复试成绩*0.3。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推荐。

六、其他事项

所有推免生都应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经济学院2013年推免生录取情况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