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7级刘欣瑜同学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发布时间: 2019-07-18      访问次数: 65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其中,我院2017级工商管理专业刘欣瑜同学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为学校争得荣誉。

本次活动自开展以来,受到各高校青年大学生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参与,并涌现出一大批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自强、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具有突出事迹的榜样典型。经各高校推荐、省级初评、全国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950名。同时,确定优秀组织院校30所,优秀组织个人奖30名。此次活动充分发挥了自强典型榜样引领作用,激发当代大学生矢志爱国、砥砺奋进、自强不息,鼓舞他们成长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坚力量。

刘欣瑜同学于2015年9月进入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就读,2016年9月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在军场上,他意志坚强,作风严谨,刻苦训练,牢记使命,得到了各级首长和战友的一致肯定,曾被评为“靖宇标兵”、“优秀教官”、“优秀义务兵”、“军事训练先进个人”等。重返校园后,他时刻保持军人本色,组建退伍兵宿舍,担任退伍兵协会会长,宣传新兵纳新。他还组织开展缅怀先烈清明祭扫活动,带领退伍兵协会成员参加福建省首届“国防人物”颁奖仪式志愿者工作。学习工作中,他积极主动,认真钻研,并担任学生干部,严谨负责地做好每项工作,为同学师长服务。

刘欣瑜同学

(供稿/朱萍萍  发稿/林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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