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7浏览次数:309

师大经济〔2013 2

 

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研究生年级:

现将《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三年一月七日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为了更好地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促进和导向作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福建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12]138)和我校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了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评审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在校全日制非在职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即不包括在职生、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也不包括休学期间及推迟毕业的研究生。

二、奖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但每位研究生在培养学制年限内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三、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异,公共课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80分;

5.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学院各项集体活动,并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

6.创新能力强,科研水平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福建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具体计分办法参照《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计分办法》(详见附件),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在CSSCI(含扩展版)上发表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7.在同等条件下,高年级的研究生、研究生干部、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四、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任副组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任成员,负责学院层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和解释等工作,实行申报者和导师回避制度。

五、评审程序

1.学校发布评选通知,学院制定实施细则并公布,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申报;

2.学院评审小组对国家奖学金进行初步评审,初审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将初评名单连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除需保密的外)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3.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获奖名单和相关评审材料提交校研究生工作部,由校研究生工作部复审后,将建议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4.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材料,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

5.教育厅审批获奖名单,发放奖学金。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评审结束后,学院将认真总结本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获奖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

3.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研究生对个人基本信息、学习信息及科研信息等进行隐瞒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和之后各类评优评先与奖助资格。

4.本办法由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七、本细则自201311日起施行。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主题词: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  细则  印发  通知

抄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学院党政领导。

      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办公室                   201317日印发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一、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计分办法:

刊物级别

独立完成

合作完成

(以排名先后折算得分)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或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CSSCI来源期刊

2

两位作者:6:4    

 三位合作作者:5:3:2

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大学学报或一般国家核心刊物

1

省级学术刊物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论文集

0.5

 

二、研究生获得国家、省部级学术成果奖计分办法:

获奖级别

折算成科研得分

(独立完成)

合作完成

(以排名先后折算得分)

省级

一等奖

1

两位作者:6:4

 

三位合作作者:5:3:2

(第四位及后面的作者不计分)

二等奖

0.7

三等奖

0.5

国家级

一等奖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