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学生中期分流、选拔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09-04浏览次数:614

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础、知识面宽、基础厚、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能够从事理论经济学教学和研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优秀人才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规划》的规定,特制定办法

一、第一次选拔、分流办法

1.第一次选拔、分流时间安排在第5学期开学初。

2.基地班学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分流到同年级经济学本科班。

(1)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因违纪而受警告处分以上者;

(2)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425分)者;

(3)算机考试未通过省计算机一级考试者;

(4)所学课程(校公选课及体育课除外,以下同)成绩累计门以上(含二门)不及格,或一门不及格且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班级名者;

3.凡思想政治表现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者,经济学本科班学生经过面试可择优选拔到同年级基地班。

(1)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以上;

(2)计算机通过省或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

(3)两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居班级前50%

(4)两年数学平均成绩居班级前50%

(5)有志于报考研究生,并提交考研承诺书。

除上述个条件之外,若有下列情形,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拔:

(1)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者;

(2)计算机通过省或国家二级考试者;

(3)两年数学平均成绩居班级前五名者

(4)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不含奖学金)或在校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奖。

 4. 基地班学生获得“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或专业比赛省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且在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所学课程平均学分成绩居前30%的前提下可免于分流。

经济学本科班学生获得“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或专业比赛省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且在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所学课程平均学分成绩居前30%的前提下可经过面试择优选拔。

二、第二次选拔、分流办法

1.第二次选拔、分流时间安排在第7学期初;

2.基地班学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分流到同年级经济学本科班。

(1)思想政治表现不好因违纪而受警告处分以上者;

(2)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低于380者;

(3)第三学年所学课程(校公选课及体育课除外,以下同)成绩累计门以上(含二门)不及格,或一门不及格且第三学所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班级名者

3.凡政治思想表现好,且符合下列条件者,经济学本科班学生经过面试可择优选拔到同年级基地班。

(1)英语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者;

(2)三个学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居班级30%

(3)有志于报考研究生或者出国留学,并提交考研承诺书。

除上述个条件之外,若有下列情形,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拔:

(1)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优秀者;

(2)计算机通过省或国家二级考试

(3)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不含奖学金)或在校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奖。

4. 基地班学生获得“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或专业比赛省级二等奖(含二等奖,限排名前两者)以上,且在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所学课程平均学分成绩居前30%、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可免于分流。

经济学本科班学生获得“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或专业比赛省级二等奖(含二等奖,限排名前两者)以上,且在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所学课程平均学分成绩居前30%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下可经过面试择优选拔。

三、基地班中期选拔、分流名额由院基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和基地班学生成绩情况定。

四、中期选拔程序

根据本办法由年级辅导员向全体学生公布名单,并产生推荐名单,基地工作领导小组面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报学校基地领导小组、教务处、学工处审批、备案。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