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评选经济学院2016-2017届“两委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5浏览次数:864

  

各年级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学生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大学生干部队伍培养的力度,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院青年学生干部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营造促进大学生干部群体健康成长的“比、学、赶、超”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经济学院2016-2017届“两委之星”评选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评选对象

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储备干部

三、评选条件

(一)工作认真、积极,态度端正。

(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三)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评选时间

(一)525日-527日,各部门储备干部向所在部门部长报名;

(二)528日,各部门部长将各部门推荐的候选名单汇总到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三)530日,院两委主席团根据候选名单确定最终人选。

五、评选方式

(一)以部门内部推荐、民主评议的方式,推荐“两委之星”候选人;

(二)每个部门推荐候选人数不高于本部门储备干部总人数的25%;

(三)各部门应把参加学校或学院的重大活动(如校运动会、迎新晚会、院运动会等)的考勤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低于整个活动参与时间平均值的成员,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四)学院统一对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六、表彰方式

(一)院团委经公示后予以正式发文进行表彰;

(二)在全院学生干部总结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状。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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