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抒宿舍诗情画意,传学院文明之风”主题星级达标宿舍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6浏览次数:1547

  

各年级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意识,为创建整洁、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学生宿舍开展以“宿舍诗情画意,学院文明之风”为主题的星级达标宿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经济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生宿舍及硕士研究生宿舍

二、主办单位

经济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三、承办单位

院学生会生劳部、院研究生会生劳部

四、评比内容

星级达标宿舍评比创建每学年开展一次。全体研究生评比成绩由年级宿舍检查(平均分×85%)和奖励分组成,其他年级评比成绩由学院宿舍检查(平均分×75%)、年级宿舍检查(平均分×10%)以及奖励分三部分组成。

(一)学院宿舍检评:

1.定期检查时间:周三下午,每两周进行一次检查,如有变动,按另行通知执行

2.每不定期抽查1

3.检查人员由院学生会生劳部和各年级生劳部人员组成

4.检评标准详见《经济学院星级达标宿舍创建活动评比细则》(具体见附件1)。

(二)年级宿舍检评:由各年级参照学院评比细则自行组织。

(三)奖励分:星级宿舍奖励分包含荣誉分和附加分

1.荣誉分:凡事迹突出,本学年学院宿舍文化建设系列活动中获奖的,宿舍集体或成员获一等奖的在星级宿舍评定中加4分,二等奖的在星级宿舍评定中加2分,三等奖的在星级宿舍评定中加1分;在校级以上宿舍文化建设系列活动中获奖的参照以上相应级别加倍。

2.附加分:在每月校卫生检查中,宿舍卫生获得优秀和良好的,分别加3分和2分。通过学校和学院的各类文明宿舍抽检的(以学院分管生劳部辅导员鉴定为准),每次分别加3分和2分。(分数可累计)

3.扣分:在每月校卫生检查中,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被通报的,每间宿舍每项每次扣3分。在学校和学院的各类文明宿舍抽检中不合格的或者使用高功率电器(以学院分管生劳部辅导员鉴定为准),每次分别扣3分和2分。(分数可累计)

注:总加分不可超过15分。

五、星级标准

(一)五星级宿舍:数量不超过参评学生宿舍数的2%,且本学年检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95分。

(二)四星级宿舍:数量不超过参评学生宿舍数的5%,且本学年检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90分。

(三)三星级宿舍:数量不超过参评学生宿舍数的10%,且本学年检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

(四)二星级达标宿舍:本学年检评成绩平均分高于80分方为二星级达标宿舍。

若检查得分同时符合星级标准的宿舍超过规定数量,则根据得分高低按比例评选。

六、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

获得星级宿舍将颁发奖状并按照《经济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进行相应加分。

(二)惩罚办法:

1.单次院检未合格宿舍的成员无党员和学生干部的,第一次予以书面整改通知;第二次之后将予以年级通报批评并按照《经济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进行相应处理;三次或三次以上予以全院通报批评且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按照《经济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扣1分,研究生按照《经济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补充细则》进行相应处理。

2.在星级达标宿舍创建过程中,学生党员和全体学生干部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如其所在宿舍未合格,第一次即予以年级通报批评并按照《经济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扣0.5分思政表现分,二次或二次以上予以全院通报批评且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按照《经济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扣1分,研究生按照《经济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补充细则》进行相应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在学习或休息时间不进行影响他人的娱乐活动。

(二)宿舍内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每间宿舍允许使用一台低功率的电热水壶)。

(三)评比期间宿舍成员应积极配合,拒检按不合格计。

(四)评比期间不要求一定要有人在宿舍,若无人在宿舍,学院将启用备用钥匙;若有人在宿舍,则要礼貌迎检,不得有卧床休息等不礼貌现象。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经济学院星级达标宿舍创建活动评比细则.docx 

     2.经济学院星级宿舍评分表.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