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9-17浏览次数:780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435号,下称《接收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本—硕—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闽师研〔201820,下称《“本—硕—博”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接收对象、专业、名额

推免生接收对象: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专业包括: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世界经济、金融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学位)。接收名额:学院拟接收学术推免生15人,专硕推免生15人。

二、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安排

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

三、推免生复试时间、地点、方式

1、复试时间:2018925~1022日(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及时请时刻关注我院在研招网的通知)

2、复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3层经济学院会议室

3、复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

4、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20189 1 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供学院审核。

5、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91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推免生复试内容

1、外语水平测试:英语口语及听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经济学基础知识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4、面试办法

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库中当场随机抽取题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同时,面试老师还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五、录取方式

复试合格、体检符合教育部规定要求的考生,我院将在研招网上发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和确认。

  

六、学费与奖助政策

学费按学制年限每生每学年8000元。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称《简章》)和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yjsy.fjnu.edu.cn/)。以推免生身份被我校接收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在基本奖助学金基础上,还可享受学校“推免生奖学金”每人8000元。另外,被确定为《“本—硕—博”计划》培养对象的,享受“本—硕—博”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每人8000元。以具体文件为准。

七、咨询方式: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59122867937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办公室:059122867434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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