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意识,鼓励学生加强“劳育”教育,树立劳动观念,为创建整洁、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学生宿舍开展围绕“五好我先行”为主题的星级达标宿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经济学院2016级、2015级、2014级本科生宿舍及硕士研究生宿舍(毕业班除外)
二、主办单位
经济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三、承办单位
院学生会生劳部、院研究生会生劳部
四、评比内容
星级达标宿舍评比创建每学年开展一次。全体研究生评比成绩由年级宿舍评比结果决定,其他年级评比成绩由学院宿舍检查(70%)和年级宿舍检查(30%)两部分组成。
(一)学院宿舍检评:
1.定期检查时间:自第8周起,两周一次的周三下午,全体研究生不参与。
2.每月不定期抽查两次,全体研究生不参与。
3.检查人员由院学生会生劳部和各年级生劳部人员组成。
4.检评标准详见《经济学院星级达标宿舍创建活动评比细则》(具体见附件1)。
(二)年级宿舍检评:由各年级参照学院评比细则自行组织检评。
五、星级标准
(一)五星级宿舍:数量不超过参评学生宿舍数的2%,且本学年检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90分。
(二)四星级宿舍:数量不超过参评学生宿舍数的5%,且本学年检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
(三)三星级宿舍:数量不超过参评学生宿舍数的10%,且本学年检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
(四)二星级达标宿舍:所有评分项目得分都必须达到最低标准方为二星级达标宿舍(具体见附件1注)。
若检查得分同时符合星级标准的宿舍超过规定数量,则根据得分高低按比例评选。
六、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
获得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宿舍将颁发奖状且其宿舍成员按照《经济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分别加0.5,0.4,0.3分荣誉分或按照《经济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补充细则》进行相应加分。
(二)惩罚办法:
1.未达标宿舍的成员无党员和学生干部的,第一次予以书面整改通知;第二次之后将予以年级通报批评并按照《经济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扣0.5分思政表现分,研究生按照《经济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补充细则》进行相应处理;三次或三次以上予以全院通报批评且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按照《经济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扣1分,研究生按照《经济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补充细则》进行相应处理。
2.在星级达标宿舍创建过程中,学生党员和全体学生干部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如其所在宿舍未能达标,第一次即予以年级通报批评并按照《经济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扣0.5分思政表现分,二次或二次以上予以全院通报批评且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按照《经济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扣1分,研究生按照《经济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补充细则》进行相应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在学习或休息时间不进行影响他人的娱乐活动。
(二)宿舍内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每间宿舍允许使用一台低功率的电热水壶),检查期间一经查实,将进行学院通报批评。
(三)评比期间宿舍成员应积极配合,拒检按零分计。
(四)评比期间不要求一定要有人在宿舍,若无人在宿舍,学院将启用备用钥匙;若有人在宿舍,则要礼貌迎检,不得有卧床休息等不礼貌现象。
(五)毕业班学生宿舍的创建活动可参照执行,具体事项由本年级制定,报学院备案。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经济学院团委、研究生团总支负责解释。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