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学院发出的《调档函》于7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学院党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系)党组织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否则不予录取;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7月20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和《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审查表》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请我院拟录取为2020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名单附后)及时加入“钉钉”的“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群,以便通知后续事宜。(查看方法:钉钉-通讯录-我的群组-我加入的),如没有在“钉钉”中找到该群,请在上班时间致电:0591-22867942(许老师)。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xlsx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