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完善导师激励制度,鼓励和表彰在我校研究生培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校决定开展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依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师大研〔2019〕86号),遵循“科学公正、师德为先、突出实绩、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择优推荐。
2. 本次全校拟评选校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10名,学院在编在岗专职导师在50人以下,所以按照要求我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到学校参评。
二、评选程序
1. 申报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 学院将根据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条件,在认真审查《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人,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评审。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的老师于6月19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报送学院学科与平台建设办(311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5952@qq.com。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pdf.pdf2.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x.docx
经济学院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