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16届研究生毕业前相关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7浏览次数:356

各位2016届毕业研究生:

依据校研究生辅导员例会、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研究生档案整理和寄送工作的通知》(师委研[2016]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毕业生整体工作安排,现将2016届研究生就业方案登记等相关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毕业前日常行为规范

1、做到文明、安全、健康离校。为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文明离校,各位毕业研究生在离校期间要遵守法纪法规、校纪校规,严禁酗酒或在宿舍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得到校外游泳玩水,做到文明有序,爱护公共财物,防火防盗,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要强化对外出学生和已工作学生的管理,严格履行学生外出请、销假手续。全体毕业研究生珍惜在校的最后时光,切勿私自外出游玩,切勿到没有安全保障和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企业工作。

2、加强防范电信诈骗意识与能力。近年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来势凶猛、愈演愈烈,但电信网络诈骗是可防性按键,毕业研究生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加强防诈骗意识与能力的培养。

3、自觉抵制“校园贷”诱惑。近期,各高校相继出现“校园贷”的小广告。该贷款由于申请手续简单、无需担保,吸引力较大。但其利息较高,而同学们无固定收入、偿债能力差,利滚利之下会产生惊人的欠款金额,个别本科生已因无法偿还贷款遭到校外涉黑人员威胁恐吓,严重危害在校同学的人身安全与学校的教学管理只需。望广大同学提高风险意识,消除懵懂的借贷心里,自觉抵制“校园贷”等非法借贷行为

4.加强高考期间的自律管理。近期,省教育厅专门印发了《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生管理的通知》,通报了近年来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中一些高校在校生在社会“助考”团队拉拢诱惑下,参与替考、作弊的案例。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入行定罪,为严厉打击涉考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近期我省陆续发现部分高校在校生在省内教育考试中充当“枪手”替考,目前这些学生将面临刑事处分。

二、配合学院做好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登记工作

1、且6月2日,我院将已签约的1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交研工部审核6月10日前,学院2016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登记完毕(包括待就业和已签约的)。请已确定工作单位但尚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抓紧最后时间做好签约,并最迟在6月10日前将就业协议书交至辅导员

2、签约福建省内中小学、中专、职业技术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上除了用人单位和教育局的章,还需当地公务员局的。就业方案登记的主管为当地公务员局。

3、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厦门就业的研究生,除了盖齐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章,还需要当地人事部门或公务员局同意接受的接收函。

4、待就业的同学如需将户口与档案寄存在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的研究生,请持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到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办理接收函。并于6月20日前将接收函交给辅导员。

5、持“待就业报到证”研究生今后开具“就业报到证”问题见附件

三、毕业研究生档案寄送的相关事项说明

1、已就业(已签协议)的毕业研究生根据就业协议书

2、待就业毕业研究生档案传递方式。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协议书中未体现档案保管单位的均视为“待就业”,开具“待就业”报到证。该类毕业生档案应寄存生源所在地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生源所在地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学院收到调档函后方可寄送档案。

3选调生、选聘生档案传递方式。该类学生档案由学院直接寄送至相关组织人事部门。

4、寄存“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的档案。档案由研工部直接送达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档案寄存在人才储备中心的研究生,该中心提供档案寄存期间一年住宿及每个月480元伙食补贴一年。

    5考取博士生或公务员的硕士生档案传递方式。该类毕业生档案由学院根据《博士生录取通知书》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直接寄往相应的学校或单位,同时将其《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四份和《录取(用)通知书》复印件一份上交学院存档。

    6留在本校工作的毕业研究生的档案。该类毕业生档案由所在学院直接交到校人事处人事科。

四、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相关事项

入学时将户口迁入本校的同学毕业时需迁出,具体迁移内容如下:

1待就业、分配部队毕业生户口一律迁回原籍

2已就业研究生根据单位要求迁往指定地址

3考入本校博士生,户口在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硕士升学到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时学院在仓山校区,户口不迁移用铅笔注明升何学院博士研究生。如入学时学院在旗山校区,户口迁往地址:闽候县上街镇科技路1号。)

    4考入外校博士生,户口迁往地址:高校名称(省外注明省市地名)

 5、学院到学校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时间为6月22日,请毕业研究生在6月20日前到辅导员处做好相关登记,以便户口迁移事项顺利进行。

五、其他相关事项

1.学校研究生毕业典礼定于6月23日上午在图书馆大会堂举行,学院毕业典礼(全院毕业生)暂定于6月22日下午。其中,欲参加学校毕业典礼的研究生请将本人及其家属欲参加人数于6月8日前告知学委陈枷梓同学。而毕业典礼相关工作届时具体通知,请欲参加毕业典礼的研究生提前安排好时间。同时,请各毕业研究生于6月25日前请文明离校。

2.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事宜近期将另行通知,请已签约同学于近期落实清楚毕业后党组织关系去向。

以上事项请各位毕业研究生注意,并在离校前配合好辅导员做好相关离校工作。

 

                                                  经济学院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