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黄茂兴代表肯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兼顾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

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620

黄茂兴代表肯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兼顾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2020-05-24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黄茂兴(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5月24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史兆琨)“我关注到,今年3月,福建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若干实务问题的意见(试行)》,并发布了首批4件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近日,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黄茂兴在接受采访时说。

孙某等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是该批典型案例中的一起。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依法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教育引导,促使其认罪悔罪、积极采取措施补植复绿、恢复生态环境。最终,该院依法决定不起诉。

“该案如果一诉了之,不仅受损的生态无法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也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黄茂兴代表认为,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值得点赞的。“以人为本是我国政治制度中一直都在贯彻的核心价值理念。刑事诉讼的参与人都是制度所要保护的对象,既包括被害人,也包括被追诉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

2019年12月31日,福建省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依法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新闻发布会。据发布会介绍,2019年,福建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26013件32903人,占同期审结刑事案件的50.27%、46.23%,当事人服判率92.20%。

在黄茂兴代表看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兼顾了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从法益保护角度来看,认罪认罚从宽有利于减少诉讼中的对抗,提高诉讼效率。对犯罪最有力的约束不仅仅有刑罚的严酷性,刑罚的及时性与确定性也很关键。从人权保障角度来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了刑罚及时性,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来说也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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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何燕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