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基地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8浏览次数:769

关于组织申报2016-2017年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经济学基地班学生应用现代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的能力,激发他们的科研创新精神和培养对现代经济学学术研究的兴趣,提高其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我校国家经济学基地决定启动2016-2017度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1.指导教师为我院专业教师;

2.项目组成员为非毕业班的基地班同学;

二、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应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尽可能用现代经济学的原理、方法和工具分析研究实际问题。

2.课题在立项之日起的一年半内完成。

3.鼓励学生利用假期,就近、就便开展相关调研。提倡并鼓励申报项目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相结合。

4.同一名学生只能参加同一年度立项的一项课题。

5.课题学生毕业后,课题仍未完成,课题自动结束。

三、课题立项与资助

1.课题立项步骤

第一步,各位教师和同学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确定研究的课题和课题组成员。

第二步,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并复印一式三份,并于91日前将纸制申请书放至经济系陈洪昭老师信箱,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ongzhao568@163.com

第三步,科研立项由基地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初审,拟定课题立项清单,并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汇报、最终审核确定。

2.审核通过立项后,每项课题基础资助5000元;经费由负责课题的教师掌握,课题结题后凭发票与承诺的研究成果报销。

四、结项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结项:

1.以基地学生名义(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三篇,其中至少两篇为核心期刊(或大学学报),其他CN刊物与《经蕾》等同。

2.调研报告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或调研报告获得厅级采纳或省级领导批示。

  

附件: 国家人才培养基地课题申请书.doc

     

         国家人才培养基地课题结题书.doc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1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