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4浏览次数:858

各位老师: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已经下发。请各位老师根据《通知》的有关要求,积极进行申报。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学院)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2.  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

    3.  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4.  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各科目没有具体比例限制,以实际需要为准,填报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教〔201556号)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每一位申请人务必了解最新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以保证准确填报,建议申请人按文件规定的上限提取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其中绩效占间接费用50%

5.  省基金、高校产学合作、引导性项目、软科学、对外合作等实行限额推荐申报,为了进一步合理有效利用申报资源,提高本年度项目申请项目资助率,经研究,今年推荐步骤如下:615日前,科研秘书须将所有本学院申请的项目在系统中提交,对于超过推荐限额的项目,我校以专家评审推荐的方式确定申报项目名单,评审结束后,将在第一时间(622日前)将结果反馈到学院,同时将所有项目申请书退回,各学院务必在625日前根据校内评审结果重新在系统中提交确定推荐申请书。对于形式审查有问题或需要继续修改的,学校将在710日前统一退回,项目审查通过提交到科技厅后,将不能再退回修改;

6.  参考往年省基金申报与立项情况,今年面上项目推荐建议项目数如下:数信、地理、生命、光电、化材等各13-16项,物能、环境等各11-13项,其它学院1-2项,其它各类项目自由申报,由学校统一评审推荐上报;

7.  通知中有要求提交纸件材料的,申请人须比通知上要求的份数多交一份用于科技处存档,没有要求的,无须提交纸件材料;

8.  分年度拨款的项目和已验收通过但项目计划经费尾款未拨的项目负责人须于本年度8月前,通过系统填报《2018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其它在研项目于本年度11月前在线填报,学院在系统中提交到学校,不用报送纸件材料;

9.  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新版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旧系统首页有公布新系统网址,并附有操作说明之类的手册。在新版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82011。为不影响往年立项项目的实施与验收结题,旧版项目管理系统依然可以办理2018年以前项目的立项、任务书签订和验收工作。

10.  特别提醒注意如下事项:

(1)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1941,到期时间根据各项目要求填报,不能推迟;

    (2)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为“不超过”*万元,注意上限,超过即项目形式审查不通过;

    (3)项目申请书的指南代码一旦确定,将不可修改,请根据通知要求慎重选择,因我校是2019年省基金高校联合资助项目试点单位,今年省基金面上项目指南代码是2019J0106

   (4)有涉及到项目合作单位的请提早准备好协议等各类附件材料,协议书须经成果科审核,联系电话22867479

   (5)为了确保项目公平公正保质保量上报,各项目从个人提交到最后确认推荐上报,至少需要在系统中提交三次:614日前提交初稿622日通过校内评审推荐的项目提交正式申请书对于形式审查有问题或需要继续完善补充的,学院最终提交截止时间为79,请各位申请人和学院一定遵守各时间节点

11.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阅《通知》要求。

如果有其它疑问,请联系科技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22867469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doc




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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