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科研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浏览次数:2473

  

各位老师、同学:

为发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支撑和领航作用,激发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班学生科研创新精神,提升基地学生科研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科研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1.科研项目由学生组成小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以基地班学生为主,鼓励不同年级的基地班学生组成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并由项目申请人担任组长。项目申请人必须为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班在读学生。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2.每个科研项目均应聘请1位我院专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负责带领和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并督促做好相关结题工作。同年度每位教师指导学生科研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二、申报要求

1.指导教师、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共同商定设立调研选题。选题应以当前我国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

2.鼓励师生利用假期开展相关调研,并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

3.提倡鼓励申报项目与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相衔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科研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并由指导教师评定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和实践性。

2.项目申请人于20211010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zw99028@163.com

  

四、立项程序

1.课题立项由课题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择优选定,并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汇报,最终审核确定。

2.课题经费必须用于此项科研课题的必要开支,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合理使用。

  

五。结题要求

1.符合下列一项,按一般课题结题,给予资助课题经费5000

1)调研报告获厅级采纳。

2)以调研成果为基础,获得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省级三等奖以上。

3)项目组成员为独立、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属第二作者的,其第一作者应为该项目的指导教师)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2篇为国内七大类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其他CN刊物与《经蕾》等同。

2.符合下列一项,按重点课题结项,给予资助课题经费20000

1)调研报告获省级领导批示。

2)以调研成果为基础,获得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3)项目组成员为独立、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属第二作者的,其第一作者应为该项目的指导教师)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且在国内七大类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3.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及相关成果须以福建师范大学名义发表。成果须标注“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科研课题资助”字样。

4.考虑到项目研究的延续性,参加项目学生毕业后一年内发表的成果仍予以认定。若1年后课题仍未完成,则自动撤销该项目

5.项目完成后,各项目组须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科研课题结题书》(见附件2)和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调查报告、获奖情况、批示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结题由课题评审委员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经批准结题后,凭发票与研究成果报销。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科研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科研课题结题书.doc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21年9月18日